引言:一个看似矛盾的命题
一种流行的疑问是这样提出的:既然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既然各类"居民幸福感调查"的得分节节走高,既然街头治安好到夜间独行无虞——那么持续加码的扫黑除恶,是不是一种过度反应?是不是资源的错配?
这个疑问的表述看起来是经验的、务实的,其实它的骨架是纯粹观念的。它预设了一个前提:社会的安全状况可以被一组数字完整地表达,数字下降即问题消退。一旦接受这个前提,结论几乎是自动生成的。
而马克思主义对待任何社会现象的第一个动作,恰恰是拆掉这类"自明的前提"。本文要论证的是:犯罪率与幸福指数的曲线走向,与人民政权是否应当提高扫黑除恶的强度等级,根本不属于同一个论证层次。前者是现象层的统计描述,后者是对社会关系性质的判断。用前者去否定后者,是范畴的混用。
一、幸福指数:一种被人情关系和封建残余浸透的主观数据
先看幸福指数本身是什么。它是抽样调查的产物,是受访者对若干设问作出的自我评价的加总。它测量的不是社会的客观状况,而是社会成员对自身状况的表述意愿。这两者之间的距离,正是这类指标最脆弱的地方。
在一个宗法家族制的历史遗产尚未清算干净的社会里,这个距离会被系统性地拉大。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组织内核是以血缘、姻缘为轴的家族结构,礼制的核心是"别"——即预设的等级尊卑秩序。这套结构在生产关系层面已被摧毁,但在社会心理与人际交往的层面留下了长长的尾巴:讳言家丑、不愿"给组织添麻烦"、把个人遭遇归因为命数而非制度、对陌生调查者作出"体面的"而非真实的回答。
于是出现这样的局面:一个长期被宗族势力压制的村民,在问卷上完全可能填写"比较满意"。因为他的不满没有可表述的语言,或者表述会带来现实代价。一个被地方保护势力索取过"茶水费"的小商户,同样可能填写"满意"——他把这笔支出理解为"正常的人情往来",而非敲诈。当人情关系成为一种解释框架,被侵害的事实就会在受害者自己的认知里被重新命名,从而从统计中消失。
这正是问题的要害。掺杂了大量人情关系与封建残余的主观评价数据,其升高既可能来自状况的真实改善,也可能来自受害者表述能力的萎缩与侵害行为的合法化外观。同一条上升曲线可以对应两种性质完全相反的社会现实。用它来做治理强度的依据,等于把体温计当作病理报告。
黑恶势力最成熟的形态,从来不是持械斗殴。它是"讲规矩"、"有面子"、"能办事",是把强制关系包装成互惠关系,把敲诈包装成"照顾"。它越成熟,受害者的主观不适感就越低,幸福指数就越不可能捕捉到它。指标的漂亮,有时正是渗透深度的证明。
二、用数据定义"安全",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二个层次的问题更根本:为什么"安全"会被认为可以由数据来定义?
这不是一个技术选择,而是一种特定意识形态的思维习惯。资产阶级的社会科学有一个稳定的偏好:把一切社会关系还原为可计量的指标,再用指标的变动代替对关系本身的分析。这种做法的政治功能是明确的——它把"社会关系是否正义"这个问题,替换成"数字是否好看"这个问题,而后者是可以经营的。
最典型的类比是 GDP。只看总量增长而不问增长的构成、不问分配结构、不问谁在承担代价,是庸俗经济学的老毛病。更进一步,只看消费数据来判断民生——而消费的抬升完全可能来自负债的扩张;只看平均薪资来判断劳动者境遇——而平均数会被顶端拉高,而且薪资统计本身是可以被造假的、被"优化"的、被选择性口径处理的。任何一个考核压力之下的指标,都会自发地长出粉饰自己的机制。这是社会统计的铁律,与统计者的品德无关,与考核结构有关。
刑事立案数完全服从同一条铁律。立案数是执法行为的产物,而不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映射。它同时受三个因素支配:真实的犯罪量、群众的报案意愿、以及基层的立案取向。当一个地方的黑恶势力与某些环节形成默契,报案渠道就会淤塞——受害者知道报了没用,甚至报了更糟。此时立案数的下降,恰恰是治理失效的指标,而不是治理有效的指标。
所以,把"数据下降"直接读成"社会安全",在方法论上是把执法行为的统计副产品误认成了社会关系的本体。这是小资产阶级实证主义最舒适的姿势:它避免了对权力关系作出判断,只需要对着报表点头。
三、社会主义的评价标准,不能是单纯的生产力与经济增长
有人会退一步说:那就看客观经济指标吧,经济发展了、生产力上去了,社会自然会好。
这个退步落进了另一个陷阱。把生产力发展与经济增长当作社会好坏的唯一尺度,这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片面意识的产物。
必须承认生产力的决定性意义——这是唯物史观的基石,不容含糊。但唯物史观从来不是"生产力单因素论"。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都在这个总体中具有自己的现实性。在生产力大体相当的条件下,一个社会可以是压迫性的,也可以是解放性的,这个差别不由生产力决定,而由生产关系和政治性质决定。
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历史提供了充分的反面教材: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曾与殖民掠夺、童工、贫民窟、周期性危机长期共存。若以生产力为唯一标准,这些都可以被"发展的必要代价"一笔抹掉。这种论证结构本身,就是资本主义为自身辩护时最常用的那一个。
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不在于它能把物质财富的总量做到多大,而在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基础之上,社会关系是否真正实现了劳动者的当家作主。一个地区经济总量翻倍,同时若干行业被地方势力垄断把持、劳动者维权渠道被人为堵塞——这个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了,而它的社会主义性质在这一环节上是受损的。
因此,治理强度的判断依据不应当是经济指标,而应当是:在这个社会的各个具体环节上,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否被实际侵蚀。黑恶势力的实质危害恰在此处——它不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在基层建立一套与人民政权相竞争的支配秩序。它在特定行业、特定村镇、特定环节上代行了本属于人民的权力。这种侵蚀不会体现在 GDP 里,也不会体现在幸福指数里,但它直接指向政权的阶级性质。这才是必须持续加压的真正理由。
四、人文主义不等于人情主义:论客观标准与"流氓无产者"的转化
最后一层,是本文最需要谨慎处理的一层。
社会主义的根本关怀确实是人的解放——这是它区别于一切以物为中心的社会形态的地方。马克思讲的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而不是抽象的社会总量。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的底色是彻底的人文主义。
但这里存在一个极易发生的滑落:把人文主义混同于人情主义。
两者的分界必须划得极清楚。人文主义的对象是人的类本质与普遍权利,它要求对一切人一体适用的客观标准;人情主义的对象是具体的亲疏关系,它要求对不同关系区别对待。前者是现代的、社会主义的;后者是宗法的、封建的。
一旦把两者混淆,"以人为本"就会滑向"网开一面",接着滑向讲情面、看关系、区别执法——最后的产物就是包庇。而包庇是黑恶势力赖以存续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成规模的涉黑组织,背后都存在某种形式的"关系性豁免"。所以,以人情为内容的所谓"温情治理",其客观后果必然是对受害者的背叛。它保护的是有关系的人,牺牲的是没有关系的人——这在阶级性质上是彻底反动的。
真正的人文主义要求的恰恰相反:主客观一致性的判断标准。所谓主客观一致,就是既不单凭当事人的主观陈述定案(那会滑向人情与舆论),也不单凭机械的数据指标定案(那会滑向官僚主义),而是以客观的社会关系事实为基准,同时把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纳入考察。这是法治的要求,也是唯物辩证法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可以谈论那个更深的层次:流氓无产者(Lumpenproletariat)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这一群体有过明确判断——流氓无产者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在革命中"也可能被无产阶级革命拖到运动里来",但"就其全部生活状况来说,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雾月十八日》里对波拿巴依靠这一群体建立统治的分析,更是经典的案例。
必须说明,这个范畴不是道德标签,而是社会存在的产物。流氓无产者的特征不在于贫穷——贫穷是无产阶级的共同处境——而在于脱离了社会化生产过程。正因为脱离了有组织的劳动,他们不具备产业无产阶级在协作生产中养成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其行为逻辑退回到个体的、寄生性的、投机性的形态。这是他们容易被反动势力收买、也容易成为黑恶势力社会基础的根本原因。
所以问题的完整表述是:扫黑除恶不仅是打击行为,更是一场社会关系的改造。
打掉一个团伙,是消除现象;而使那种寄生性的生存方式失去土壤,才是消除根据。这就要求两手同时进行:一手是坚决的、不留关系余地的法律强制——这是对被侵害的劳动者最基本的负责;另一手是把游离于社会化生产之外的人口重新纳入有组织的劳动过程——通过稳定就业、职业培训、集体经济组织的吸纳。唯有在真实的社会化劳动中,人才可能获得组织性、纪律性和阶级自觉;那种寄生性的、投机性的行为逻辑,也唯有在此过程中才会真正褪去。
这是比"从严打击"更长远的判断,但它绝不构成对"从严"的削弱。恰恰相反——改造的前提是秩序,而秩序的前提是强制的可信性。 在任何一个法律强制显得可以商量、可以通过关系折抵的地方,改造都无从开始。
结语
回到最初的疑问。
犯罪率下降与幸福指数上升,是好事,不必否认。但它们是现象层的、可被经营的、且对最成熟形态的黑恶势力系统性失灵的指标。以它们为依据来判断治理强度,是把统计副产品当作社会本体,是资产阶级实证方法在治理领域的一次复现。
人民政权持续提高扫黑除恶的强度等级,依据不在报表之中,而在一个更根本的判断上:基层的每一个环节,权力是否真正在人民手里。 只要还存在与人民政权相竞争的支配秩序,只要还存在以人情关系换取的执法豁免,只要还存在脱离社会化生产而寄生的社会群体——加压就是必要的,并且必须是持续的。
这不是数字问题。这是政权的阶级性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