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革命”指的是在一国发动的武装斗争和群众性的革命运动,其本身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在国家革命的浪潮中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武装革命斗争的斗争基础。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国际上特别是中国国内的舆论经常性断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终结于苏联解体从而忽视了革命运动存在广泛的动态性质。这一性质的产生本身基于人类社会的客观发展活动——“社会是动态发展的”。
另外,目前在国际互联网上有这样的一种观点——人类共产主义。这是一个理想化的伟大愿景,但最根本的问题是其理论观点依旧忽视了现存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极为教条的方式扩大了列宁主义的适用范围,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狂热驱使的左倾机会盲动主义。其在短期内具有反动的引导作用,而长期来看具有积极的象征意义。
世界革命武装所遇到的根本问题
像是缅甸人民解放军和其他地方的革命武装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仍然和过去的革命武装遭遇到的情况类似,像是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当中中国共产党就曾遭遇到来自已二次联合的国民党反动武装和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侵略军的双重围堵,这两者在反共的基础上是具有共同利益的。
因为主要驱使国民党转向更为坚定的抗战立场本质上是来自于当时中国社会上共产党人及各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人士所组织发动的游行示威请愿活动。
这一行为直接冲击了当时国民党反动派所广泛仰赖的极端民族主义的政治宣传政策路线,直接瓦解了其辛辛苦苦建立的以民族意识家国情怀为中心的群众基础。更别说这种群众基础的建立在当时并不存在广泛的现实性基础。
反动分子的群众基础如何瓦解
就比如当时中国社会所广泛关注的根本问题——民族生存问题。
在“民族危亡,匹夫有责”的口号下,当时的国民党反动派不仅没有作出积极回应,反倒是与日本帝国主义媾和。二方甚至联合起来瓦解了在当时所谓“满蒙”地区被组织起的抗日民族武装力量,而仅仅只是因为其具有共产党背景。
不仅如此,其在战争期间的大规模溃逃行为致使国军内部军心涣散,这种保存实力的行为本身也被各大军阀所争相模仿,但究其本质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内部存在广泛的腐败问题——这就是一个没有任何执政基础的军事独裁政府。
使用国际准则规范革命行动是错误行为
在中国互联网上有这样的一种声音,我个人认为纯粹就是自己吃饱不顾他人感受的自私利己主义,这种基于小资产阶级意识而起的类似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行为守则居然也能够被应用在革命斗争当中。
一边是中国民众普遍希望东南亚在局势明朗之后至少不要存在那种形似电诈园区等损害区域各国家民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犯罪集团;一边是国内外的反动势力强行要求革命组织的活动完全遵守其基于霸权主义思维而建立的国际规则,而不顾当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需要,这种规范的建制主张本质上就是一剂针对革命斗争运动的毒药——特别是针对武装斗争。
针对此点,可能会有人要问为什么不能使用通行国际规范来组织革命运动。因为这本质上就是要人放下武器与其反动政府和谈,但是反动政府本身不愿和谈的原因也特别简单,就是不愿意出让国家权力。